设为 | 加入收藏 
最新通知
 长沙市发改委领导到访中关村创投协
 河北省金融局领导到访中关村创投协
 “全面注册制下的资本市场展望”主
 创投协组织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与
 
   
用户登录
会员名:
密 码:
 
友情链接

会员链接

会长单位:

中关村发展集团


监事长单位:

清控银杏创投

副会长单位:

国科嘉和基金

红杉资本

IDG资本

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

北极光创投

北京创新产业投资

深创投集团

东方富海投资

达晨财智

真格基金

英诺天使基金

洪泰基金

德同资本

清科集团

中关村资本

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

信中利投资

弘毅投资

通用技术创投

考拉基金

硅谷天堂集团

华软资本

富汇创

安芙兰资本

国泰创投

鼎典资本

中关村三川(北京)股权投资

中海投资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其它会员代表单位:

金甲子、国科投资、高榕资本

启明创投、联想创投、君联资本

高特佳投资、璞华资本、北京电控产投

中科创星、创新工场、启航投资

启迪之星、晨山投资、雅惠投资

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监事单位:

盛景嘉成、腾飞资本

 
政策申报

2012年海淀区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支持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南

2012/10/8 15:03:56

信息内容

第一章  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第一节 注册资金一次性补助

一、政策依据:《申报指南》第十条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备案)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企业

(二)管理企业及基金均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基金累计实收资本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支持措施

(一)对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

(二)对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

四、提交资料清单

(一)表格

1.《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4)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5)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6)

(二)材料

1.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书

(包括申请事项、基金情况介绍、管理公司情况介绍、投资及缴税情况及发展规划)

2.管理公司、基金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3.管理公司、基金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4.管理公司、基金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正、副本)

5.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6.合伙协议、基金募集协议文件

7.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法律文件

10.投资项目清单、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等证明文件

11.承诺函(附件7)

(承诺获得补贴之日起,10年之内注册纳税地不迁出海淀区的,若迁出,全部退还政府一次性补助资金)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八份

第二节  股权投资机构租房补助

一、政策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一条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国家、北京市金融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或会商

(二)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新设立或新迁入海淀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

(四)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累计在海淀区管理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五)租用办公用房从事投资业务并已投资于我区初创期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企业

三、支持措施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租用办公用房从事投资业务的,可以享受三年租金价格补贴,前两年补助50%,第三年补助30%。

其中,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累计在海淀区管理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累计在海淀区管理基金规模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四、提交资料清单

(一)表格

1.《海淀区股权投资机构租房补助申请表》(附件2)

2.《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4)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5)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6)

(二)材料

1.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投资及纳税情况

2.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4.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正、副本)

5.北京市金融工作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会商、审核或备案文件

6.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合伙协议、出资确认书或者公司章程

8.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法律文件

9.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等证明文件

10.租房合同复印件

11.租房发票复印件

12.承诺函(附件7)

(承诺获得补贴之日起,10年之内注册纳税地不迁出海淀区的,若迁出,全部退还政府房租补贴资金)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第三节  一次性投资补助

一、政策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一条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国家、北京市金融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或会商

(二)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新设立或新迁入海淀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基金)和管理企业

(四)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累计在海淀区管理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五)已投资于我区初创期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企业

三、支持措施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完成全部投资或管理企业在海淀区管理的基金存续期结束后,按其投资于海淀区企业的投资额在总投资额的占比,给予相应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投资补助申请表》(附件3)

2.《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4)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5)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6)

(二)材料

1.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投资及纳税情况

2.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正、副本)

4.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正、副本)

5.北京市金融工作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会商、审核或备案文件

6.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合伙协议、出资确认书或者公司章程

8.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法律文件

9.投资项目清单、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等证明文件

10.承诺函(附件7)

(承诺获得补贴之日起,10年之内注册纳税地不迁出海淀区的,若迁出,全部退还政府一次性投资补助资金)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第二章  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股权投资机构在核心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受理平台(http://210.75.222.58/)根据提示在线提交材料。

(二)报送纸质材料

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提交材料清单的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申请表格再单独报送两份),加盖单位骑缝章,报送至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或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

(三)区政府审核

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意见,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二、政策咨询

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发展科接受政策咨询。

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11层

邮编:100081

电话:57039638 

邮箱:zvcpe@zvcpe.org      网址:www.zvcpe.org 

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中关村soho大厦710室

邮编:100080

电话:82504182             传真:82504282

邮箱:bjzfic@163.com       网址:www.bjzfic.com

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发展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西417

邮编:100195

电话:88495722             传真:88494268

邮箱:jinrong8849@163.com  网址:www.hdfsd.gov.cn

附件: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支持措施专项资金申报表格

[←]2012年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南 [→]2012年海淀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支持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引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2 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L座1601 
京ICP证11007214号